厅直各相关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现将《山西省司法厅加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贯彻落实。
山西省司法厅
2019年8月28日
山西省司法厅加强
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建设人民满意机关开展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满意度评价水平,按照厅领导安排,特制定加强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1.发挥组织机构统筹协调作用。根据司法部工作要求,结合厅机关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等实际,及时提请调整省厅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适时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责任单位:办公室)
2.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组织系统内新闻宣传部门,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主动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联络,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形式,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责任单位:办公室)
3.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满意度评价。指导市、县(市、区)司法局业务部门,特别是窗口服务部门,把做好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主动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满意度评价,不断扩大满意度评价工作影响力和知名度。(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行政审批处、公共法律服务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公证协会)
4.做好群众批评意见收集报送工作。落实司法部工作要求,推动全系统普遍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组织全系统通过举办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批评意见,每月按时梳理、汇总全系统群众批评意见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办公室)
5.做好数据收集报送工作。及时收集统计实体(办事窗口)评价、电话评价、网络评价方面数据,传输至网络平台供司法部信息中心进行数据抓取。(责任单位:法援中心牵头,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科技信息处配合)
6.推动开展省级第三方评估工作。借鉴司法部第三方评估经验做法,依托第三方专业评价咨询公司,每年在各市随机选取部分县(市、区),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以通报形式印发全系统,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政治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行政审批处、公共法律服务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科技信息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公证协会配合)
7.全面提升各项业务工作质量。加强对业务工作指导,强化对业务工作的考核,促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练好“内功”,通过提升工作质量、服务水平,推动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不断提高。(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治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行政审批处、公共法律服务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律师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科技信息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公证协会)
二、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是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大发展的有力抓手,深刻理解和把握建设人民满意机关、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的内涵和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做好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确保取得实效。要注重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查摆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共同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日期:2020-09-25